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
①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
(1)、专业到达合格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文化分到达合格线,按可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底录取;
(3)、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 各高校录取模式可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查询。
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从2014年起,广东省传媒类艺术专业录取工作与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